农安县粮食仓储加工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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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改革局以农发改审批字【2026】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农****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编号:****。

2.3建设规模:****仓2栋,总建筑面积11125㎡,单栋建筑面积5562.5㎡,总仓容5.6万吨;****中心1座,建筑面积430.05㎡;设备用房1座,建筑面积830.75㎡;门卫1座,建筑面积56.25㎡。改造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379.12㎡;粮油加工车间1座,建筑面积16000㎡;门卫1座,建筑面积59.52㎡;检斤室1座,建筑面积168.26㎡;购置**仓机械通风设备、内环流通风设备等,以及配套建设场区道路、绿化、管网等附属工程。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等工作。

2.5建设地点:**县哈拉海镇,****车站村,西至道路,北至道路,南至**华粮****公司。

2.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中标后7日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和评审,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商物粮(粮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注:①****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本项目其他人员: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勘察人员2人,具备勘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1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人员5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所有人员须提供2025年7月1日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等相关材料及返聘证明)。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提供,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6日16时00分,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5.2已在省级、**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开展交易活动。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标书代写6年3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关区华新街700号)。标书代写

6.2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标书代写

6.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5本项目采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进行远程解密,如无故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后果自负。电子标服务

6.6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管理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镇滨河街内

联系人:刘大龙

电话:158****626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东**大路788****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

电话:0431-****0229

****管理部门:**县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3188

九.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5755

地址:**县**路建设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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