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按照《****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申报2026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川农函〔2026〕7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现就做好2026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支持方向: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
立足本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农业社会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机械设备配置,整合优化经营性等服务**,建成为实现服务**高效配置、服务供需精准匹配、就近就地服务农****服务中心,提供全程化、集约化、专业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一、支持对象。支持服务主体**或者改****服务中心(包括粮油作物、经济作物、畜牧兽医等产业类型)。2024—2025年已支****服务中心不再重复支持。
二、建设内容。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集中育秧(苗)、****中心、农机具库(棚)、****中心等服务设施;****中心所需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配备落实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重要政策所需的精量播种、低损收获装备,以及智慧化监测、高端智能、新能源农机等现代农业装备。
三、补助标准。项目资金直接补助给服务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40%,新购置的农机装备已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不得重复申领。****中心购买用于社会化服务的农机装备资金比例不得低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30%,单个中心支持提升粮食烘干能力(含移动烘干机)、储备履带式拖拉机或移动抗旱设备等农业应急救灾装备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10%。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服务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准备项目方案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26年3月8日12点前将申报资料(纸****农业农村局合经科孙赵霞处。
联系人:孙赵霞,联系电话:****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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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