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雷台 东方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宁夏-银川-永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永**雷台 **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审服(批)发〔2026〕58号
时间:2026-02-28

****水务局:

你单位《****水务局关于审批永**雷台 **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6年第3次)文件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推动南大沟、团结沟裸露岸坡生态恢复,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流域植被,提高流域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改造流域内生产道路,改善田间作业条件,原则同意实施永**雷台、**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李俊镇及望洪镇2个乡镇9个行政村,涉及第一排水沟小流域、中干沟小流域。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涉及综合治理占地面积为520.19hm2,其中项目区流域治理占地面积9.73hm2,封育保护区治理面积510.46hm2。

1.工程措施

**生产道路15条,总长度为12.36km,路面宽3.0m,采用15cm碎石路面,道路两侧布置道牙石24.72km,沟底两侧双排布设柳桩2.15km等。

2.林草措施

主要**水土保持林、水土保持草、村庄绿化等,共计实施林草措施面积(斜面面积)11.45hm2,占地面积(投影面积)9.73hm2。

南大沟项目区林草措施面积为(斜面面积)5.41hm2,占地面积(投影面积)4.69hm2;包括**水土保持林2.50hm2,补植水土保持林面积0.25hm2,主要种植**杨、龙爪槐、紫叶李等;**沟道坡面两岸绿化措施面积(斜面面积)2.66hm2,占地面积(投影面积)1.94hm2,主要种植紫丁香和冷季型草坪。

团结沟项目区综合治理措施面积(斜面面积)6.04hm2,占地面积(投影面积)5.04hm2,**沟道两岸防护林草面积(斜面面积)6.04hm2,占地面积(投影面积)5.04hm2,主要种植冷季型草坪。

3.封育保护区

治理面积510.46hm2,主要布设封育标识牌2个,公示牌1个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6年3月至2027年2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0.7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97.95万元,林草措施费15.64万元,封育治理措施费1.1万元,独立费用16.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11.6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9.14万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

2026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