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储备项目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桂农产函〔2026〕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对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储备子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县辖区范围内从事对虾产品加工企业、养殖企业、**社、家庭农场等,对虾养殖企业原则上符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主体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租赁合同等权证之一,有效期5年以上(从2026年1月1日算起),并取得项目实施地点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使用一般耕地或林地的,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达到尾水循环利用要求或达标排放;对虾加工企业产业物流基础较成熟,对虾加工体量大,加工发展潜力好,重点承担对虾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功能,能完善对虾加工产业链,提高对虾产业综合效益。
二、申报说明
(一)奖补资金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建设,促进上中下游各环节横向协同、纵向贯通、融合发展,重点围绕种养生产、加工流通、品牌营销、质量标准、科技服务、联农带农等环节领域,建强公共基础设施、提高产业水平。
(二)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不得用于建设旅游项目设施、大屏幕和玻璃幕墙等。
(三)企业自筹部分资金与申报的中央奖补资金建议达到3:1以上。
****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征集的子项目进行县区级评审、遴选,经评审、遴选后****海洋局进行市级评审、遴选,评审、遴选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申报材料
(一)2026-2029年**对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项目涉及用地建设的,需提供用地证明材料。
(三)涉及食品生产的,需要出具食品生产许可证,环保证明等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5日。
五、联系方式
****渔业股
联系电话:0779-****189
邮箱:****@163.com
附件:2026-2029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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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