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部分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实行“补改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农〔2025〕113号)文件要求,**县2025年部分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采用“补改投”模式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县2025年部分驻镇帮镇扶村“补改投”资金投入项目及受托管理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模式
(一)资金额度。按照**市部分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实行“补改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县2025年部分驻镇帮镇扶村“补改投”资金总额不超过3300万元,****政府批复为准。
(二)投资方式。**县2025年部分驻镇帮镇扶村“补改投”资金拟采取增资扩股、优先股或**发起设立项目企业等方式投入,也可采取注入资金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实施。
(三)投资比例。除注入资金或直接投资外,原则上根据确认的各方出资(含资产、技术等折价入股)情况合理确定“补改投”资金占股比例,一般不超过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补改投”资金由中选的受托管理机构按照协议约定具体负责项目投资、管理、退出等工作。
二、遴选条件
(一)投入项目。参加遴选的项目必须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在茶叶、水产等传统主导产业建设范围内,项目建成后预期具备联农带农作用,能够产生一定收益;项目必须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时限和后续管理形式等内容。****政府或县属国有企业。
(二)受托管理机构。参加遴选的机构必须为县属国有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关领域投资经验,有专职运营团队,具备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和有效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能力,在**县内有固定经营办公场所。
申报主体可参加遴选单一投入项目或单一受托管理机构,也可合并申报。
三、受托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按有关程序开展尽职调查和调研评估,组织实施投资,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遇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补改投”工作的相关规定、主管部门的委托和投资协议约定,承接“补改投”项目资产权益,负责项目的日常跟进管理、退出等工作,履行持股管理、账务处理和退出管理等职责,并在法定程序内明确所投入财政资金的有限责任,建立市场化运作风险规避机制和退出机制,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政府或县属企业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3.****银行信用评级情况;4.运营团队有关佐证;5.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6.类似投资经验相关佐证材料;7.其他可证明企业具备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和有效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能力佐证材料;8.投入项目实施方案。申请材料请一式三份于2026年3月6日前送达****(地址:饶****农业农村局4楼403号)。
(二)审核。由****财政局研究审核确定,形成推荐结果。
(三)公示。推荐结果进行挂网公示5个工作日,****人民政府同意,将其确定为**县2025年部分驻镇帮镇扶村“补改投”资金投入项目及受托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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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