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化学试剂供应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审批
湖北-咸宁-嘉鱼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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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化学试剂供应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159****0075 发表于 2026-02-28 11:21

智慧化学试剂供应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我公司委托****编制《智慧化学试剂供应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其可能给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也为了让公众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希望公众在了解有关情况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性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智慧化学试剂供应链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地址:**省**市**县潘家****工业园。

4、建设单位:****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0.5亿元,投资计划12个月内完成,添置反应釜、结晶釜、蒸馏精馏系统等设备170台(套)。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联系人:周锋

联系电话:138****6557

联系地址:**省**市**县潘家****工业园

邮编:437215

电子邮箱:****@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邮件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地址。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日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 48号)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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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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