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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麻环评撤〔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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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怀麻环评〔2026〕3号、怀麻环评〔2026〕4号批复文件的决定
麻阳苗族****建设局:
我局于2026年1月27日作出《关于麻阳县**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内涝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怀麻环评〔2026〕3号)、《关于**县城市管网提质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怀麻环评〔2026〕4号),对麻阳县**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内涝治理工程、**县城市管网提质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经核查,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国家相关规定,上述两个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较小,无需编制和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仅需依法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备案即可。此前对这两个项目作出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与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相关规定不符。
为严格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经我局研究决定:
1. 撤销《****关于麻阳县**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内涝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怀麻环评〔2026〕3号);
2. 撤销《****关于**县城市管网提质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怀麻环评〔2026〕4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完成上述两个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在线填报和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麻阳分局将依法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特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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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