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6号楼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 ****委员会以国卫规划函[2024]1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6号楼改造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6号楼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开发区仙台大街 126 号。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 12559.27平方米;单跨跨度7.5米。
2.4招标范围:改造6号病房楼等病房并将部分四人及以上多人间改为二、三人间,改造卫生间及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医用气体等系统。(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病房改造开工前需要进行病房内设施腾挪,项目分三个阶段施工,8-9层为一阶段施工,5-7层为二阶段施工,3-4层为三阶段施工。按照招标人要求具备进场条件、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每个阶段施工工期要求135天内完成。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5708.1577万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
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中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2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类)。项目管理机构全体成员应一人一岗,均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需提供(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还应提供返聘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证明与投标人的工作关系。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标书代写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标书代写
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标书代写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5〕1号文件规定,信用评价“D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n/TPBidder/)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cn),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6年2月28日8时30分至2026年3月5日16时00分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4.2已在省级、**市、**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关区华新街700****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9428、136****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9873,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电子标服务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cn/TPBidder/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市公共**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路交汇西行50米,**路3013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至**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系统。
5.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开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登录系统进入不见面大厅等待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同步推送至**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投标人出现《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 1358号文件第十五条第一款所列异常投标情形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仙台大街126号
联系人:初女士
电话:0431-****5636\****51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关区亚泰大街5211号五环国际大厦1609室
联 系 人:杨青、赵婉婷
电 话:0431-****1889
****管理部门:****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0251
通讯地址:**省**市**大路6188号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中心(****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