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河县城区供热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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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县**供热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引号 DD011-2026-00619 有效性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阿地环评审〔2026〕19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2-27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县**供热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县**供热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县**供热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地区**县县城**南路和**路交界处东南侧****公司现有供热站院内,东侧隔路为体育公园,****兽医局、西侧隔路为阿****公司、北侧隔路为税苑小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90°22′53.000″,N46°40′1.000″,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为扩建1台91MW层燃链条炉燃煤热水锅炉,配套建设1根出口直径4.2m、高度50m排气筒(DA001),与现有2台46MW、1台91MW锅炉共用,加装3台吹灰系统。储运工程依托现有7000m2封闭式煤场;**3000m2封闭式渣场。辅助工程为改造现有输煤廊道,系更换原有水平输煤皮带,长度94m;依托现有2套40m3/h软化水处


理系统;灰渣系统新增2台ZKC-1000型重型板链除渣机(一级除渣量24t/h,长度194m+5m;二级除渣量24t/h,长度12m+5m)。办公及生活区依托现有办公设施。环保工程为**及改造锅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石灰石粉仓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沉淀池、灰渣系统、45m2危险废物暂存库等设施。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现有厂区占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40万元,占比13.9%。

二、根据**天熙****公司编制的《**县**供热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评价结论、****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县**供热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批〔2023〕69号,项目代码****)等相关资料,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要求,符合**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实施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超范围施工,减少土壤扰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周边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休息时段。项目建设不新增用地,依托现有厂区进行改扩建,施工后及时清理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要求,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采取苫布覆盖,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渣土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覆盖措施;严禁在施工场地内露天搅拌混凝土。施工机械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机型,并定期维护保养,减少燃油废气排放。运营期锅炉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SNCR-SCR联合脱硝”处理工艺处理后,最终经1根50m高、出口直径为4.2m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锅炉烟气治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烟气中颗粒物、SO2、NO、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标准限值及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石灰石粉仓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煤场、渣场保持全封闭,并定期洒水抑尘;输煤廊道密闭,转载点设置喷雾抑尘装置;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按规定路线行驶。原煤堆存及转运等过程可能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原卫生间处置,不设临时生活营地。施工区域设置雨水导流沟,避免雨水冲刷施工场地导致泥沙流失。运营期锅炉软水制备排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均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脱硫系统、煤场及渣场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处理厂。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加强废水回用系统维护,定期检查管道,防止跑冒滴漏;设置应急储存设施,避免废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组织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高噪工序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8:00)进行高噪声作业,因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公示;施工场地边界设置围挡,减轻噪声传播;运输车辆禁止鸣笛。生产期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标准限值。运营期风机、泵类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室内,配备隔声罩、消声器,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厂区边界种植绿化隔离带,进一步削减噪声。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高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化回收,不可利用的交由环卫****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设置专用收集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严禁随意丢弃。施工弃土合理调配,优先用于场地平整或绿化回填,多余弃土按规定处置。运营期锅炉灰渣、粉煤灰、脱硫石膏收集后暂存于封闭式渣库,全部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滤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直接更换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脱硝催化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施工时应严格执行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按要求定期开展修编、评估及备案工作。配置齐全应急物资,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做好应急演练及培训。加强危险废物暂存、转移管理,防止泄漏污染;脱硫系统、脱硝系统设置备用设施,避免非正常排放。

(七)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煤场、渣场、沉淀池等区域采取防渗处理;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清单,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按要求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公开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2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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