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地区**县文化路城市更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包)编号:****,于2026年2月14日在**地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4日到2026年03月08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9日10:30。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9日10:30。标书代写
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6457。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21年2月14日-2026年3月8日)。
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21年2月14日-2026年3月8日)。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21年2月14日-2026年3月8日)。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9、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2月14日-2026年3月8日)。
3.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23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8日。
3.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5年,指2021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8日。
4.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3-09 10:30。标书代写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03-09 10:30(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备注:6、本项目总承包计划工期:246天(日历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5日。其中:设计及审图周期:30日历天(2026年03月15日-2026年04月13日);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15日历天(2026年04月14日-2026年04月28日)施工工期:201日历天(2026年04月29日-2026年11月15日);备注:具体节点工期根据招标人建设进度要求另行约定,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 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表2:商务标评审标准-6.其他
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总体情况:
(1)配置合理,满足施工需要得【3-5】分;(2)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得【1-3】分;(3)配置欠合理得【1】分;(4)未提供得【0】分。
现变更为: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4日到2026年03月15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6日10:30。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6日10:30。标书代写
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6457。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21年2月14日-2026年3月15日)。
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21年2月14日-2026年3月15日)。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21年2月14日-2026年3月15日)。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9、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2月14日-2026年3月15日)。
3.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23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5日。
3.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5年,指2021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5日。
4.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3-16 10:30。标书代写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03-16 10:30(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备注6、本项目总承包计划工期:246天(日历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1日。其中:设计及审图周期:30日历天(2026年03月21日-2026年04月19日);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15日历天(2026年04月20日-2026年05月04日)施工工期:201日历天(2026年05月05日-2026年11月21日);备注:具体节点工期根据招标人建设进度要求另行约定,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4. 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表2:商务标评审标准-6.其他
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总体情况:
1、配置合理的得3–5分;拟投入的机械设备数量、性能与项目工期高度匹配,关键设备数量充足并满足施工工艺、安全要求,提供的设备清单清晰完整;
2、基本合理的得1–3分;设备清单基本完整,能覆盖大部分关键工序;设备数量、性能参数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关键设备或环节存在轻微不足,但不影响整体施工安排;
3、配置欠合理的得1分;设备清单不完整,关键工序或专业设备明显缺失,设备性能、数量明显不足,难以满足施工工艺、工期、安全要求;
4、未提供得0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及相关说明.
注: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网站对该项目发出的所有招标补充说明内容,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监督单位:麦****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