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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堂镇朱沙路66号3栋801室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堂镇朱沙路 66 号 3 栋 801室,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00MAEF5E4E1E。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36′39.360″,北纬:23°5′8.005″。项目所在建筑为 1 栋 11 层钢筋混凝土建筑,高 40m,建筑占地 2000m2;项目位于该建筑的 8 层,层高 3.5m,占地面积为 2000m2,建筑面积为 2000m2,项目总投资 3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 万元,年产湿河粉 500t、湿米粉 100t。项目从业人数为 30 人,年工作天数为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项目厂区内部不设饭堂和宿舍。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经密闭车间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 2 工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 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经通风柜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 2 工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 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公司承担。 |
| 公示时间 | 2026-02-28 |
| 联系人 | ****环境局中堂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8018 |
| 通讯地址 | ****堂镇中东四区一巷112号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