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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698810 | 建设单位法人:房成龙 |
| 周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康桥镇苗桥路 455 弄 10 号 2 幢 4 层 |
| 抗癌****实验室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康桥镇苗桥路455弄10号2幢4层 |
| 经度:121.627462 纬度: 31.1274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21 |
| 沪浦环保许评〔2025〕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69881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7698810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 913********281069C | 竣工时间:2025-06-03 |
| 2025-06-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12 |
| 2026-01-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qygkweb/jsp/view/hjxxgk/jsxmhp_index.jsp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投资300万元租赁位于**市**区康桥镇苗桥路455弄10号2幢4****实验室,租赁建筑面积2600m2,项目建成后进行抗癌类药物小分子研发实验,研发规模为200批次/年,每批次约100-500g。研发规模为小试,所有研发样品最终均作为危险废物委外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投资300万元租赁位于**市**区康桥镇苗桥路455弄10号2幢4****实验室,租赁建筑面积2600m2,项目建成后进行抗癌类药物小分子研发实验,研发规模为200批次/年,每批次约100-500g。研发规模为小试,所有研发样品最终均作为危险废物委外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实验准备:主要为试剂称重准备,在实验室的通风橱内使用天秤/量筒等进行,主要称取原料和溶剂。粉状原料在投加时,使用勺子轻轻将其转移到烧杯中,缓慢操作,因此不考虑粉尘逸散,此步骤过程中因涉及有机物挥发,产生实验废气G1。 合成反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将原料投入对应溶剂中,开启搅拌器,并充入氮气作为保护气,通过高低温一体机提供加热/降温的反应条件。 本项目主要采用控制变量法,根据客户所需分子研发出最合适的合成反应路线,产生实验废气G1。搅拌容器管口封闭,不产生颗粒物粉尘。 粗品提取:合成反应结束后,将反应釜内反应溶液转移至玻璃反应瓶内进行粗品提取,此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首先选取萃取溶剂加入反应溶液内,再加入氯化钠、碳酸钠、柠檬酸等水溶液进行洗涤,反复多次萃取得有机相,萃取及洗涤过程产生实验废液S1;再在有机相内加入无水硫酸钠进行干燥,吸收多余水分,故会产生带水硫酸钠固体(实验废物S2);然后将干燥后的有机相通过抽滤漏斗在真空水泵的负压作用下过滤得到母液样品;最后转入蒸发仪中进行旋蒸浓缩(温度一般在20~50度之间),得到粗品,减压回收的有机溶剂直接作为实验废液S1处置。同时操作过程中因反应溶液中的有机溶剂挥发,故会产生实验废气G1。 纯化:将提取粗品溶解结晶,或者通过柱层析进行纯化,将得到样品用纯水进行多次清洗,得到最终样品,样品清洗废水进入实验废液。该过程会产生实验废液S1、实验废物S2(废硅胶)和有机废气G1。纯化步骤均在通风橱内进行。 干燥:因纯化后的样品表面沾有纯水,故放入烘箱内进行干燥,干燥温度80~90℃,干燥后的样品备用于后续的检测分析。干燥过程中不产生有机废气。 结构鉴定:将干燥后的样品送入分析室内进行检验确认成分,色谱检验时使用甲醇/乙腈/纯水作为溶剂,故过程中因甲醇、乙腈挥发而会产生检测废气G2,其主要污染因子为TVOC、非甲烷总烃、甲醇、乙腈;同时检测结束后会产生一定的实验废液S1。最终将结果汇总为研发检测报告进行归档。 仪器清洗:以上实验完成后,需清洗的实验仪器先用少量水冲洗2次,产生废液作为清洗废液S3转移至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容器内密闭存放,然后继续冲洗,产生一定的后道清洗废水W1。 实验研发结束后,所有样品最终作为废样品(实验废物S2)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外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准备:主要为试剂称重准备,在实验室的通风橱内使用天秤/量筒等进行,主要称取原料和溶剂。粉状原料在投加时,使用勺子轻轻将其转移到烧杯中,缓慢操作,因此不考虑粉尘逸散,此步骤过程中因涉及有机物挥发,产生实验废气G1。 合成反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将原料投入对应溶剂中,开启搅拌器,并充入氮气作为保护气,通过高低温一体机提供加热/降温的反应条件。 本项目主要采用控制变量法,根据客户所需分子研发出最合适的合成反应路线,产生实验废气G1。搅拌容器管口封闭,不产生颗粒物粉尘。 粗品提取:合成反应结束后,将反应釜内反应溶液转移至玻璃反应瓶内进行粗品提取,此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首先选取萃取溶剂加入反应溶液内,再加入氯化钠、碳酸钠、柠檬酸等水溶液进行洗涤,反复多次萃取得有机相,萃取及洗涤过程产生实验废液S1;再在有机相内加入无水硫酸钠进行干燥,吸收多余水分,故会产生带水硫酸钠固体(实验废物S2);然后将干燥后的有机相通过抽滤漏斗在真空水泵的负压作用下过滤得到母液样品;最后转入蒸发仪中进行旋蒸浓缩(温度一般在20~50度之间),得到粗品,减压回收的有机溶剂直接作为实验废液S1处置。同时操作过程中因反应溶液中的有机溶剂挥发,故会产生实验废气G1。 纯化:将提取粗品溶解结晶,或者通过柱层析进行纯化,将得到样品用纯水进行多次清洗,得到最终样品,样品清洗废水进入实验废液。该过程会产生实验废液S1、实验废物S2(废硅胶)和有机废气G1。纯化步骤均在通风橱内进行。 干燥:因纯化后的样品表面沾有纯水,故放入烘箱内进行干燥,干燥温度80~90℃,干燥后的样品备用于后续的检测分析。干燥过程中不产生有机废气。 结构鉴定:将干燥后的样品送入分析室内进行检验确认成分,色谱检验时使用甲醇/乙腈/纯水作为溶剂,故过程中因甲醇、乙腈挥发而会产生检测废气G2,其主要污染因子为TVOC、非甲烷总烃、甲醇、乙腈;同时检测结束后会产生一定的实验废液S1。最终将结果汇总为研发检测报告进行归档。 仪器清洗:以上实验完成后,需清洗的实验仪器先用少量水冲洗2次,产生废液作为清洗废液S3转移至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容器内密闭存放,然后继续冲洗,产生一定的后道清洗废水W1。 实验研发结束后,所有样品最终作为废样品(实验废物S2)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外运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研发实验和分析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本项目研发实验操作时间约1000h/a、分析检测实验的操作时间约为500h/a。 本项目研发实验均在通风橱内操作,检测分析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废气由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至废气处理设备,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20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配套单台风机风量为11000m3/h,共5台,总计风量55000m3/h。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后道清洗废水、冷却水排水和生活污水。项目运营过程中污废分流。后道清洗废水、冷却水排水经调节池匀质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所有废水最终****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营运,营运期内主要噪声来自室内的通风橱、泵类设备和室外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各设备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性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项目四周厂界外1m处的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周边50m无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为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前两道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包装品,收集后由专业单位合法合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研发实验和分析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本项目研发实验操作时间约1000h/a、分析检测实验的操作时间约为500h/a。 本项目研发实验均在通风橱内操作,检测分析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废气由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至废气处理设备,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20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配套单台风机风量为11000m3/h,共5台,总计风量55000m3/h。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后道清洗废水、冷却水排水和生活污水。项目运营过程中污废分流。后道清洗废水、冷却水排水经调节池匀质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所有废水最终****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营运,营运期内主要噪声来自室内的通风橱、泵类设备和室外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各设备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性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项目四周厂界外1m处的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周边50m无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为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前两道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包装品,收集后由专业单位合法合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56 | 0 | 0 | 0 | 0.056 | 0.056 | |
| 0 | 0.2398 | 0 | 0 | 0 | 0.24 | 0.24 | |
| 0 | 0.0207 | 0 | 0 | 0 | 0.021 | 0.021 | |
| 0 | 0.0037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321 | 0 | 0 | 0 | 0.032 | 0.032 | |
| 0 | 8250 | 0 | 0 | 0 | 8250 | 825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305 | 0 | 0 | 0 | 0.131 | 0.131 | / |
| 1 | 调节池 | 项目废水中污染物满足**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中三级标准。 |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后道清洗废水、冷却水排水和生活污水。项目运营过程中污废分流。后道清洗废水、冷却水排水经调节池匀质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所有废水最终****处理厂处理。 | 2025-12-22~2025-12-23监测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排放要求。乙酸乙酯和臭气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表2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的排放限值要求。1,2-二氯乙烷、苯胺类、二甲基甲酰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和附录A标准限值。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研发实验和分析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本项目研发实验操作时间约1000h/a、分析检测实验的操作时间约为500h/a。 本项目研发实验均在通风橱内操作,检测分析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废气由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至废气处理设备,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20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配套单台风机风量为11000m3/h,共5台,总计风量55000m3/h。 | 2025-12-22~2025-12-23监测 |
| 1 | 减震及建筑隔音 |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昼间噪声标准限值。 | 本项目夜间不营运,营运期内主要噪声来自室内的通风橱、泵类设备和室外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各设备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性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项目四周厂界外1m处的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周边50m无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 2025-12-22~2025-12-23监测 |
| 1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为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前两道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包装品,收集后由专业单位合法合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为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前两道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包装品,收集后由专业单位合法合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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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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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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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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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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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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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