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生态苗圃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2、招标内容及规模:**营**北侧、盟工会西侧(乌银高速路口东北侧)、原五校等区域补植云杉、樟子松、侧柏等苗木,新工养护一年、后期养护两年,包括日常管护、补植、浇水等措施。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5月15日,管护期3年(新工养护期1年,后期养护2年);
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7、资金来源:2026年城市维护运行经费;
8、最高限价:1380.5037万元(含125万暂列金额)
9、开评标方式:远程异地开评标。标书代写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现对《**园林绿化生态苗圃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163.com)(请注明“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2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39****2302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155****4608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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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