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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DSA)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核技术利用》(HJ 1326-2023)和“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及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现将****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DS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DSA)项目
地 点:**省**市**健康路53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在医技楼三层东南侧**DSA介入室及附属功能用房,将原有1台**通用电气****公司生产的Optima IGS 330型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原安装于住院楼九层东侧手术部DSA机房,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设备编号:****)搬迁至该**DSA介入室,用于开展介入诊断与治疗工作。2025年10月24日:运****管理局对****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资料进行审批,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晋环辐证【00506】),核准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有效期至2029年12月23日。
2026年1月10日,在**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出具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靳 楠
联系电话:134****327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