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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区挂绿湖水利综合整治****社区建设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区挂绿湖水利综合整治****社区建设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区石滩镇谢屋村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一、项目概况
**区挂绿湖水利综合整治****社区建设工程位于**区石滩镇谢屋村,占地面积12797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0471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4007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07栋双拼3层低层住宅、8栋18层高层住宅、2栋3层综合楼(内含:村民委员会、****中心、****中心、****中心、****办公室、卫生站、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等公建配套用房)、1栋3层幼儿园、5栋2层商业楼、3栋1层商业楼(含公共厕所2个)、1栋1层肉菜市场、2栋1层垃圾站、1层地下停车库(含人防工程,共设置616个机动车位和771个非机动车位)。项目居住户数为1030户,共3296人。项目拟配套设置2台5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不设置中央空调及冷却塔。项目一期总投资为579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0万元。
二、项目公示日期
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27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