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众力****公司年产6万吨砂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2-28 14:47扬环审批〔2026〕03-16号
项目代码:****
**众力****公司: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年产6万吨砂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投资300万元,对位于马集镇大泗路现有厂房内的砂浆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购置砂浆搅拌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等生产设备,采用配料、搅拌等工艺技术。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10万吨预拌砂浆、6万吨砂石(用于本企业生产不外销)、3万吨湿拌砂浆(新增)、3万吨特种砂浆(新增)的生产能力。项目于2025年7月****信息化局备案(仪工信备[2025]34号)。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项目给排水系统。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配料、搅拌粉尘密闭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筒仓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采取原料堆场及生产车间密闭、管道输送封闭、定期洒水降尘、设置喷淋及抑尘装置、主出入口设置喷雾和风幕等抑尘措施减少生产贮存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的标准限值。
(四)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防止生产储存及装卸输送过程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八)根据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
三、项目建成后,新增/全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初步核定为:
(一)废气污染物:颗粒物≤-0.0258/0.1712吨。
(二)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信息公开,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你单位应对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六、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信息公开。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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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