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根据《****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普惠托育多元化服务项目建设的通知》(附件1)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普惠托育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2026年**、改建、****服务中心及公办托育机构。
(二)2026****服务中心、卫生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教育场所等公益免费**,**、改建、扩建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三)2026年用人单位无偿提供场所,**、改建、扩建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四)2026年**设的爱邻护幼服务点。符合《爱邻护幼实施意见》要求的服务点。
(五)已备****卫健委制定的托育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2026年转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六)其他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执行。
二、补助标准
(一)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有条件的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项目,要纳入区财政预算,并主动联合发改部门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继续落实各类普惠托育机构奖补政策。各类普惠托育项目在验收后,按照《**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厦卫规〔2023〕1号)和《**市巩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的若干措施》(厦卫规〔2025〕5号)标准给予相应补助和激励性奖励。
(三)实施爱邻护幼服务点补助。按照《爱邻护幼实施意见》标准实施补助。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请有意向参与2026年度普惠托育项目建设的单位向所在镇(街)提交申报材料,由镇街汇总报送至区卫健局。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普惠托育项目验收表(附件2-1)相关标准落实要求。
(二)集中申报时间:2026年2月25日-2026年4月30日。
(三)申报提交材料:申报单位评分表(详见附件2-2)、申请项目场地证明资料,园所在住宅小区的项目需提供住宅所在本栋建筑物内或者同一**院落内其他业主一致同意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园所各区域现状照片。
公告电话:0592-****169****事务中心)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接待科室:****事务中心
通讯地址:**市**区**二里79号**区卫健局二楼
邮政编码:361100
附件:
附件1.厦卫人口家庭〔2026〕30号(主)关于拓展2026年度普惠托育多元化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1).zip
附件2-1.2026年普惠托育项目验收表.doc
附件2-2.2026年普惠托育项目申报单位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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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