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北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运动员训练配套用房装修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的内容修改为以下内容: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 号文、闽建筑[2018]19 号文和闽建筑〔2021〕16 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中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公司,切实保障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鼓励中标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公司,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招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2、原招标文件中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3.质量员:装饰装修施工员1人;标书代写
修改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1人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项目编号:****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