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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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际机场核心区B-44地块及其周边二次提升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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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方案-定标方案前附表-3.2.2信用要素的评审标准“****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1.A级且分值80分(含)以上得100分;2.A级且分值70分(含)-80分(不含)得75分;3.其余得50分。”修改为:****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1.A级且分值75分(含)以上得100分;2.A级且分值65分(含)-75分(不含)得75分;3.其余得50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方案-定标方案前附表-3.2.2实力要素第3项关于奖项的评审标准“1.获得过2个及以上省级奖项的得100分;2.获得过1个省级奖项的得75分;3.获得过1个市级(设区市)奖项的得50分;4.没有任何奖项得0分。”修改为:1.获得过1个及以上国家级奖项或2个及以上省级奖项,得100分;2.获得过1个省级奖项,得75分;3.获得过1个市级(设区市)奖项,得50分;4.其余得0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2.1.4条款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2026年3月30日前完成排水板施工,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堆载施工”修改为: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排水板施工,5月31日前完成全部堆载施工。招标文件涉及该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四、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原定的2026年3月4日9:00:00修改为:2026年3月17日10:15:00。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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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2月28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2月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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