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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10MADG8BAE7T | 建设单位法人:杨剑桥 |
| 于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开发区南定镇淄河大道15号中宝航**智汇科创工园6号、17号厂房 |
| 年产3000吨高精度滚动体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51-C3451-滚动轴承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南定镇淄河大道15号中宝航**智汇科创工园6号、17号厂房 |
| 经度:118.****3335 纬度: 36.****9063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25 |
| 淄经环审〔2025〕0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10MADG8BAE7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10MADG8BAE7T | 验收监测单位:**泰熙****公司 |
| ****0306MA3P7H0N8C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22vP2GU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000吨高精度滚动体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0吨高精度滚动体 |
|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项目产能为年产2000吨高精度滚动体,未超过环评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淬火、清洗、回火、硬磨、精研、清洗、检验、防锈油包装、成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淬火、清洗、回火、硬磨、精研、清洗、检验、防锈油包装、成品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淬火工序、冷镦工序产生的VOCs(油雾)经集气罩收集,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DA001排气简排放;检验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清洗工序废气和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装置、车间密闭,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小废气的无组织排放。VOCs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VOCs排放限值中的非重点行业排放限值以及表2厂界监测点浓度限值。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公司水质净化二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光大****公司水质净化二分厂进水水质要求。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铁屑泥、特种球屑、废研磨板、废砂轮外售给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环保设备运行废油、清洗废油、废润滑油、破损的含油铁桶、淬火渣、水基清洗剂桶、轻质白油桶、碱液配比废包装袋、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 实际建设情况:淬火工序产生的VOCs(油雾)经集气罩收集,由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检验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VOCs监控浓度最高值为1.2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测点限值(VOCs:2.0mg/m3)。 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出口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VOCs排放限值中的非重点行业排放限值(VOCs:60mg/m3,3.0kg/h);DA002排气筒出口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346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VOCs排放限值中的非重点行业排放限值(VOCs:60mg/m3,3.0kg/h)。根据监测结果,厂区废水排放口pH为7.6~7.7(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294mg/L、氨氮最大值为15.0mg/L、悬浮物最大值为197mg/L、BOD5最大值为116.0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光大****公司水质净化二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过验收期间两天的现场噪声检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夜间偶发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的要求。铁屑泥、特种球屑、废砂轮、废研磨板由车间人员集中收集后外售给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淬火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破损的含油铁桶、清洗废油、环保设施废油、轻质白油桶、水基清洗剂桶、废包装袋、含油废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16 | 0 | 0 | 0 | 0.022 | 0.022 | |
| 0 | 0.064 | 0 | 0 | 0 | 0.064 | 0.064 | |
| 0 | 0.003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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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2 | 0.14 | 0 | 0 | 0.032 | 0.032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光大****公司水质净化二分厂进水水质要求 | 化粪池 | 根据监测结果,厂区废水排放口pH为7.6~7.7(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294mg/L、氨氮最大值为15.0mg/L、悬浮物最大值为197mg/L、BOD5最大值为116.0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光大****公司水质净化二分厂进水水质要求 |
| 1 | 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VOCs排放限值中的非重点行业排放限值 | 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出口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VOCs排放限值中的非重点行业排放限值(VOCs:60mg/m3,3.0kg/h) | |
| 2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VOCs排放限值中的非重点行业排放限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DA002排气筒出口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346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VOCs排放限值中的非重点行业排放限值 |
| 1 |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 |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 噪声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Leq)最高值为57.6dB(A),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Leq)最高值为45.1dB(A)、夜间偶发最大声级(Lmax)最高值为56.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 |
| 1 | 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铁屑泥、特种球屑、废研磨板、废砂轮外售给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环保设备运行废油、清洗废油、废润滑油、破损的含油铁桶、淬火渣、水基清洗剂桶、轻质白油桶、碱液配比废包装袋、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 铁屑泥、特种球屑、废砂轮、废研磨板由车间人员集中收集后外售给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淬火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破损的含油铁桶、清洗废油、环保设施废油、轻质白油桶、水基清洗剂桶、废包装袋、含油废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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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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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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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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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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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