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城发2026-2027年小额房建服务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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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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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 15:04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发2026-2027年小额房建服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02-1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发2026-2027年小额房建服务2标段答疑澄清1

项目编号:****

各投标单位:

高**发2026-2027年小额房建服务2标段(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80万元。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9分。请问:我司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公共建筑工程维修或改造施工业绩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评审细则及备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公共建筑工程维修或改造施工业绩与本招标项目需求不一致,不能充分体现整体施工履约能力,不予认可。

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业厂房施工项目不予认可)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颁发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地市级及以上(如“**琥珀杯”、“****杯”、“鲁班奖”、“优质工程奖”或同等级)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请问:我单位承建装饰项目获得的地市级及以上的装饰奖可以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是否予以认可我单位承建的外装饰项目获得地市级以上建筑幕墙类的装饰奖可以提供要求的资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目奖项设置为房屋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类奖项,装饰类或幕墙类专项奖项与评分标准要求不一致,不予认可。

3.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9分。请问:我公司提供符合年份要求的公建装饰装修或者装饰改造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公建装饰装修或装饰改造业绩属于专项工程业绩,与本招标项目需求不一致,不能充分体现整体施工履约能力,不予认可。

4.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业厂房施工项目不予认可)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颁发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地市级及以上(如“**琥珀杯”、“****杯”、“鲁班奖”、“优质工程奖”或同等级)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请问:我公司获得****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认可

答:该奖项属于装饰行业专项奖项,不属于房屋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类奖项范围,与评分标准要求不一致,不予认可。

5.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业绩和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设置过高,请问是否能照顾小微企业,降低要求删除奖项荣誉及降低详细评审业绩个数

答:本项目资格及评审标准系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确定,符合相关规定,不作调整。

注: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800号

联系人:伍工

电话:0551-****363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谢秀姿

电话:0551-****5033

2026年2月28日

2026-02-28 15:04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发2026-2027年小额房建服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02-1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发2026-2027年小额房建服务1标段答疑澄清1

项目编号:****

各投标单位:

高**发2026-2027年小额房建服务1标段(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80万元。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9分。请问:我司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公共建筑工程维修或改造施工业绩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评审细则及备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公共建筑工程维修或改造施工业绩与本招标项目需求不一致,不能充分体现整体施工履约能力,不予认可。

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业厂房施工项目不予认可)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颁发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地市级及以上(如“**琥珀杯”、“****杯”、“鲁班奖”、“优质工程奖”或同等级)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请问:我单位承建装饰项目获得的地市级及以上的装饰奖可以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是否予以认可我单位承建的外装饰项目获得地市级以上建筑幕墙类的装饰奖可以提供要求的资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目奖项设置为房屋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类奖项,装饰类或幕墙类专项奖项与评分标准要求不一致,不予认可。

3.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9分。请问:我公司提供符合年份要求的公建装饰装修或者装饰改造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公建装饰装修或装饰改造业绩属于专项工程业绩,与本招标项目需求不一致,不能充分体现整体施工履约能力,不予认可。

4.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业厂房施工项目不予认可)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颁发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地市级及以上(如“**琥珀杯”、“****杯”、“鲁班奖”、“优质工程奖”或同等级)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请问:我单位作为“参建单位”获奖,该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答:奖项评分旨在考察投标人作为承建主体的履约能力,参建单位不属于项目责任主体,不予认可。

5.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9分。请问: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公建改造业绩和公建装饰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公建改造及装饰业绩与本招标项目需求不一致,不能充分体现整体施工履约能力,不予认可。

6.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业厂房施工项目不予认可)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颁发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地市级及以上(如“**琥珀杯”、“****杯”、“鲁班奖”、“优质工程奖”或同等级)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请问:我公司获得****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认可

答:该奖项属于装饰行业专项奖项,不属于房屋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类奖项范围,与评分标准要求不一致,不予认可。

7.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业绩和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设置过高,请问是否能照顾小微企业,降低要求删除奖项荣誉及降低详细评审业绩个数

答:本项目资格及评审标准系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确定,符合相关规定,不作调整。

注: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800号

联系人:伍工

电话:0551-****363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谢秀姿

电话:0551-****5033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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