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各污水厂生产用药剂次氯酸钠10%溶液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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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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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水厂生产用药剂次氯酸钠10%溶液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水厂生产用药剂次氯酸钠10%溶液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青口****花园7#1号店面

中标(成交)金额:20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

2026****水厂生产用药剂次氯酸钠10%溶液

Huanyang牌

4000吨

515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娟,吴志强,林群英,王**,陈明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50%计取(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含参数征集、推介论证、场地使用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招标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后,出示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凭证领取中标通知书,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付清。③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缴纳标准比例为: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总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按1.1%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账户名:****,账号:1405 0106 1960 0008 458,开户行:****银行****分行国际业务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33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的规定,****商贸有限公司与****所提供的货物为相同品牌,其中****投标报价更低,****参加评标。

2.政策性价格扣除或加分情况:无。

3.中标供应商可至****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163.com。

4.未中标供应商可至****领取未中标供应商的落标通知书,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居委会**路8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594-****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1梯201、202室

联系方式:郑女士/廖女士、177****0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廖女士

电话:177****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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