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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尼******局关于江****砖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意见的公示 | ||||||||||||
| **哈尼******局关于江****砖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意见的公示 | ||||||||||||
| 2026-0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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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2025年10月15日,由****组织,****水务局 、**县林草局、****保护局**分局 、**县农科学局 、****政府和市级3位土地复垦专家,参照《****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普资规通〔2024〕34号)文件要求开展土地复垦验收,经现场查验,该项目已按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任务,验收组出具了验收意见,同意江****砖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29日(共计30天),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环境管理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郭俊江,联系电话:0879-****279 附件:江****砖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计与土地复垦规划设计验收意见 **哈尼******局 202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