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专项资金事中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25〕7号)和《****财政厅关于批****协会202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指〔2026〕82号)要求,省科协拟委托具有****事务所,开展福****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与事前绩效评估。
一、评估对象和范围
1.事后绩效评估对象:2020-2025年六个年度福****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全过程及其产出与效果。涵盖资金支****基地项目。
2.事前绩效评估对象:拟实施的2027-2029年福****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延续性项目)。
3.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决策、资金管理(投入、拨付、使用)、业务管理(组织实施、监督监控)、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二、主要工作内容
1.依据委托合同、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行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
2.组建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评估团队。
3.制定详细的评估工作方案,经****确认后实施。
4.全面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资料。
5.现场勘查项目点58个(50万元/个),其中**28家,**11家,**5家,**7家,**1家,**5家,**1家,基地所在地不限于市区及乡镇。
6.5月底前出具:《(2020-2023年度)福****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实地跟踪了解情况报告》、《(2022-2025年度)福****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和《(2027-2029年)**省优秀科普项目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事前绩效评估及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三、评估工作要求
1.受托方委派的评估项目组组长必须是注册会计师,并且有绩效评估工作经验。
2.现场核查期间,省科协指派1-2名工作人员参与,受托方应提供交通****公司车辆)保障委托方工作人员同行。
3.受托方需承担己方人员到核查项目点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委托方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材料应含评估服务费总价及分项明细(含人员工时费用、差旅费、食宿费、出具报告费用、其他与评估有关的杂项等费用)、职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评估工作时间安排和评估项目组人员构成等要素。
2.****事务所印章。
3.书面报价材料须在2026年3月6日17:00前提交至:**省**市**区东大路73****协会科普部407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1-****0636,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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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