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经研究,拟在****常乐司法所制作一批普法宣传广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海司路”****广场广告设计与制作
2.项目控制价:150000.00元
3.项目内容: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从前期策划到最终落地实施的全过程服务,具体包括前期策划与方案设计,各功能区(宪法宣传区、民法典解读区、法治宣传长廊等)广告制作所需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及现场安装与调试。
二、询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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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单位资质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自行勘察现场,报价应包含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二)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报价均含税。报价单位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三)提交资料(不限于以下内容):报价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其他要求
资料装订成册后每个项目单独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公司名称及盖章)一式二份递交至****。
六、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9日。
(二)报名方式:当面递交。用档案袋密封送到****(工作日8:00至12:00,15:00至18:00)。
(三)报名地点:****四楼****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美珍0779-****596。
地址:****中心一号路与**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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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