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厅发〔2021〕64号)要求,积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已完成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六、三十四、三十六)的整改,实现整改目标。现将已完成的问题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六)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上报2020年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有44.8%,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全区14个地**有5个地市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30%。即便如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仍然存在较大“水分”。****市上报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5.8%,号称全区第一,但挤掉工业废水的“水分”后,真实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50%。存在类似情****处理厂还有41家,数量占比在30%以上。由于收集率过低,全区121****处理厂中,23个处理水量负荷率低于70%,35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较弱,特别是对老**管网建设问题重视不够。2018—2020年,自治区共建设1888公里污水管网,仅有997公里建在老**,加之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严重,无法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平均进水浓度没有提升,****水厂处理负荷甚至下降。
二、整改目标
持续推进全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效能。到2025年12月底,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50万吨/日以上,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达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全区城市(含县级市)污水平均集中收集率达到65%以上,县城(不含县级市)污水平均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期间每年达到自治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要求。
三、整改情况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资金供给。****财政厅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结合****政府和社会资本**(PPP)模式。制定并印发《**** **壮族****建设厅关于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PPP模式投融资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21〕148号),明确对城镇生活污水和****政府和社会资本**(PPP)模式进行补助,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PPP)模式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的全面实施,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大投入。2021—2025年累计筹措资金160.87亿元,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积极配合****委员会、****建设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2〕1179号),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
四、验收情况
按照自治区整改验收销号规程要求,经核查,该项问题我厅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建设厅组织现场核查,该问题中各项措施已基本完成整改,相关佐证材料基本完整。经自治区核查、自治区党委生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原则通过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787。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四)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督察指出,自治区虽然明确提出管网建设要求,但督办措施失之于软,一些地市把督办考核当作“耳旁风”。**市管网建设严重滞后,2020年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6.7%,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黑臭水体“一填了之”,而****处理厂建成10年却长期负荷率不足40%。2019年以来,****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整改办****市委、市政府,却得不到重视,污水直排依旧。
二、整改目标
2022年6月底前,****处理厂建成通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整治,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2025年12月底前,完****处理厂扩建工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0%以上。
三、整改落实情况
自治区财政高度重视**市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聚焦重点领域,不断补齐城市污水管网基础设施短板。2020年以来,自治区财政累积筹措资金3.42亿元,支持**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
四、验收情况
按照自治区整改验收销号规程要求,经核查,该项问题我厅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建设厅组织现场核查,该问题中各项措施已基本完成整改,相关佐证材料基本完整。经自治区核查、自治区党委生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原则通过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787。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六)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2020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一些规划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及续建的45个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尚有近1/3未建成。51****填埋场,有24座超量填埋,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填埋场大幅超量填埋及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超量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得不到妥善处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各种环境违法问题也随之而来。**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自2012年6月立项后,至今仍未建成。****填埋场长期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至市政管网,2016年以来累计偷排量达53.56万吨。**市横州市(原横****填埋场渗滤液收集不完全,垃圾渗滤液直排外环境,外流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超出排放标准143.7倍。******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长期闲置,伪造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假象,骗取治污资金。**市马路****处理中心存在垃圾露天焚烧污染环境问题。
二、整改目标
全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现有填埋设施综合提升改造,****填埋场的存量渗滤液风险管控,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效管控露天焚烧垃圾。2022年12月底前,**市和横州市(原**)、**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分别达到1700吨/日、300吨/日、700吨/日以上,**市建成投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填埋场的存量渗滤液保持在调节池和应急池有效容积的三分之一以下。2023年12月底前,**市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2025年12月底,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5万吨/日以上,力争实现日产日清;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20-2030年)》要求推进项目建设,设区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高于**“十四五”规划目标(65%),力争达到85%。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自治区财政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积极筹措资金补齐设施短板。2020年以来,累积筹措8.01亿元支持城镇垃圾处理设****填埋场综合改造。二****建设厅、财政厅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PPP模式投融资方案》,拓宽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投融资渠道,促进PPP模式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实施。2020—2025年筹措1.36亿元城镇垃圾处理设施PPP项目补贴资金,支持“十四五”期间PPP模式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项目主要包括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等,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四、验收情况
按照自治区整改验收销号规程要求,经核查,该项问题我厅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建设厅组织现场核查,该问题中各项措施已基本完成整改,相关佐证材料基本完整。经自治区核查、自治区党委生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原则通过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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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