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评审结论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质检所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能力,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助推产业发展,提升区域质量基础设施水平、服务**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同意实施****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路12号****。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更新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气质联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设备共66台(套),淘汰同品目设备66台(套)。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974.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2904.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97万元,基本预备费29.4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设计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招标方式及组织形式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是《****委员会关于回复****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函》、《****财政局关于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等。
八、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
九、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作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该项目为设备更新、不属于基建项目,仅以可研形式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批复。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