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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调整2023-2024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和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部分项目建设任务的函》(桂农厅函〔2025〕1231号)精神,我局组织评审组于2026年1月19日对**县2025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组听取了方案编制单位的介绍,审阅了相关文本,经过质询和讨论,同意通过该方案。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现将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2月27日起至2026年3月4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咨询。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3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函告,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地址:**市**区**南路241号
邮编:536000 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0779-****433
附件:**县2025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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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