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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0MADJ7GN492 | 建设单位法人:孔敏 |
| 白志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青杠街道**路71号1号楼1楼厂房 |
| 智晶调光膜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36--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3-C3983-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青杠街道**路71号1号楼1楼厂房 |
| 经度:106.208653 纬度: 29.52862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19 |
| 渝(**)环准〔2025〕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20MADJ7GN492001X |
| 2025-05-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0MADJ7GN49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227MA6094NX4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6MA5YMRFM6L | 竣工时间:2025-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959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市**高新区,租赁**市**区青杠街道**路71号1号楼1楼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建设智晶调光膜生产项目,建筑面积约3033.39m2。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建成后年产调光膜50万平米。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高新区,租赁**市**区青杠街道**路71号1号楼1楼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建设智晶调光膜生产项目,建筑面积约3033.39m2。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建成后年产调光膜50万平米。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搅拌,涂布,固化,收卷,光学检验,分切,刷银浆,干燥,FPC绑定,通电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搅拌,涂布,固化,收卷,光学检验,分切,刷银浆,干燥,FPC绑定,通电检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做好废水处理工作。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空压机含油废水、冷却循环废水和生活污水,空压机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冷却循环废水一起进入已建生化池进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璧****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强化废气处理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搅拌、涂布、固化、刷银浆和银浆干燥废气等,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搅拌、涂布、固化、刷银浆和银浆干燥废气:项目搅拌、涂布、固化、刷银浆和银浆干燥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23米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影响区排放限值。 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排放限值。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冷却循环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璧****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搅拌、涂布、固化、刷银浆和银浆干燥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米高1#排气筒排放。 |
| 项目使用无油空压机,未产生空压机含油废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废边角料、废胶带、不合格产品,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公司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化学品包装桶和废机油等。产生的危废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废边角料、废胶带、不合格产品,收集暂存于一****公司回收。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化学品包装桶、废机油等。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由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已设置一般固废区、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已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并设置标识标牌和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转移。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 | 0 | 0 | 0 | 0.03 | 0.03 | |
| 0 | 0.009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0005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513.6 | 0 | 0 | 0 | 513.6 | 513.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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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1 | 0 | 0 | 0 | 0.01 | 0.01 | / |
| 1 | 生化池 | 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其余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 冷却循环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璧****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 4次/天,检测2天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影响区排放限值 | 搅拌、涂布、固化、刷银浆和银浆干燥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米高1#排气筒排放。 | 3次/天,检测2天 | |
| 2 | 加强通风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 加强通风 | 3次/天,检测2天 |
| 1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建筑隔声消声的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营运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建筑隔声消声的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 昼夜各1次,检测2天 |
| 1 |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项目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措施。 | 本项目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危废贮存点、化学品存放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其他生产区、一般固废区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
| 1 |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废边角料、废胶带、不合格产品,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公司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化学品包装桶和废机油等。产生的危废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废边角料、废胶带、不合格产品,收集暂存于一****公司回收。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化学品包装桶、废机油等。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由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已设置一般固废区、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已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并设置标识标牌和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转移。 |
| 1 | 积极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项目设置的危废贮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设,符合环保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防止流失或因储放措施不力发生环境污染。项目同时应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项目环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设施应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6号、77号修订)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立并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闭环管理。 | 本项目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已建立环境风险制度。本项目已单独设置危废贮存点、化学品存放区,并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已设置托盘。 |
|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空压机含油废水、冷却循环废水和生活污水,空压机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冷却循环废水一起进入已建生化池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冷却循环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已建生化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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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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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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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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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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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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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