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你公司融城投建设〔2026〕24号文悉。根据《****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第一百三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榕〔2025〕276号),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音西街道**村、面积为3862平方米的土****公司,作为南亿科技南侧绿地工程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
2026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