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488号)规定,现就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县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安排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省**市政务服务网、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进入 跨省通办 专区,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或直接登录http://220.****.73:8443/wbxt/#login进行办理。
(二)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管理局数据库的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窗口办理
1.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
2.工资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3.社保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4.劳动合同;
5.医保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五、相关说明
(一)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服务中心(**县正平街12号原****残联215办公室)
(二)联系人:段爱云 张芳琳
(三)联系电话: 0359-****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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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