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西门河城市更**设项目 ****改革局 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11-520324-04-05-694995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省**市**县**县**尹珍中路至西门桥的318米河段周边
2.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含**大阶梯、飞水亭、特色吉他舞台、架空木平台、儿童天地、膜结构廊架、空中舞台、露天剧场,水土保持工程以及吉他观光平台。
2.3 合同估算价:634.35万元
2.4 计划工期:7个月
2.5 标段划分:1
2.6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含**大阶梯、飞水亭、特色吉他舞台、架空木平台、儿童天地、膜结构廊架、空中舞台、露天剧场,水土保持工程以及吉他观光平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时间2026年02月28日 至**时间2026年03月24日 09时00分 ,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时间2026年03月24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本项目是 不见面开标。电子标服务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8.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地址:**县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851-****600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蒲新区**大道林达阳光**10栋2603号 联 系 人:杨兴权 电 话:139****1182 电子邮件: |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地址: **省**市**县凤仪镇珍州西路583号 、联系电话: 0851-****1241 )
2026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