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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设计 二、项目编号:****三、澄清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环保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现更正为“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的下载时间“2026年02月2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3月03日17时00分”,现更正为“2026年02月28日17时00分至2026年03月06日17时00分”。 注:招标文件中相应的要求均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地 址: ****政府3号楼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0454-****15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联盟华庭二期Q栋103门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4-****776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服务中心 电 话:045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