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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法律咨询) 服务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有关规定,****政府服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政府购买(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资金与服务期限
财****政府购买公共法****事务所提供服务)服务费用:37500元。服务期限为9个月,自2026年3月22日至2026年12月22日止。
三、购买服务内容
****服务大厅内担任值班律师,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专职律师咨询服务。
四、承接主体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健全的财物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政府****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社会信誉良好,具有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的资格。
(二)具体服务应当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服务中心法律咨询窗口担任值班律师,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专职律师咨询服务。在法定工作日内务必全时保持服务,热心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服务率达99%以上,满足人民群众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
五、通知期限
符合本通知第四部分第(一)项规定中的承****事务所,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书面向我单位复函。
联系人:李国玉
联系电话:182****4521
地址:**市**区**南路与亚瓦****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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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