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关于2026年成都市历史建筑保护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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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市历史建筑保护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厅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要求,****拟于近期对2026年**市历史建筑保护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为进一步做好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现按程序进行询价。本项目主要信息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厅关于历史建筑保护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省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联合保护工作方案》《**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等相关文件,持续推动历史建筑新增、挂牌和测绘建档工作。

二、上位依据

****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要求加强普查认定,推进挂牌建档工作;按照《**省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联合保护工作方案》,历史建筑设立统一制定的保护标志牌并实现全覆盖,做好历史建筑数字化信息采集及测绘建档工作;结合《**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规定,由市级主管部门提出历史建筑保护建议名录,****委员会****政府批准公布,负责设立历史建筑保护标志,组织编制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等。

三、项目主要内容

(一)包一:历史建筑保护建议名录方案编制

1. 根据区(市)县提交的点位申报表,编制**市历史建筑保护建议名录(上会稿)。不少于10处。每处应包括以下工作:(1)基本信息和背景资料整理(收集整理每处建筑所在区域、建筑地址、建筑年代、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结构类型、产权归属、历史沿革、保存现状;至档案馆、图书馆或党史资料馆等查阅相关文献、检索论文等,或通过田野调查、专家走访、座谈研讨等方式了解建筑背景资料)。(2)建筑平面与规划情况:绘制建筑的明确界限图、总平面图(保护范围线及坐标)、规划情况示意图等。(3)保护利用价值:简要介绍建筑基本情况,挖掘、提炼、阐释项目的历史人文、建筑艺术、科学研究及可利用价值,用简洁、精炼、准确的语言撰写文字说明。(4)现状勘测:进行现场踏勘,掌握建筑现状信息,拍摄全局、俯视、正面、背面、侧面、内部构造、局部特写、毁损情况等照片(每张不小于1200万像素)。(5)保护范围:划定建筑的保护范围,测定保护范围线的实测坐标信息(应同时采集**坐标系实测坐标信息和国家2000坐标系坐标信息),绘制相关图例(CAD)。(6)建筑概览:相关资料收集完成后,录制一段不少于3分钟的视频,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历史建筑全貌、基本情况、价值要素、保护利用价值等。

2. 由采购人邀请历史建筑保护领域专家,对建议名录进行初审;中标实施单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15日历天内修改完善,确保建议名录达到上报“**市历史建筑和历史****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审议的要求。名录方案评审过程需要的材料需由中标人提供。

3.《**市历史建筑保护建议名录》定稿后形成最终成果2套(含电子、纸质文本及相关图纸)。

4.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

5.投标人在服务期内,提供满足本项目的安全保证措施,根据相关要求配备安全设施。

6.服务地点:**市全市域范围;服务时间:暂定120日历天。

7.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包二:历史建筑标志牌制作安装

1.对已公布的**市第25批历史建筑(42处)制作并安装保护标志牌(石材或合金);对23-25批历史建筑(102处)制作并粘贴二维码小标识牌(合金)。

2.对需要挂牌的历史建筑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现场踏勘佐证材料,根据不同建筑类型、建筑风格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包含标志牌规格、款式、材质、工艺、安装方法等,制定《**市历史建筑标志牌制作设计方案》报请采购人确认。

3.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研究确定每处历史建筑的安装方式及安装位置,出具相关示意图,经采购人通过后,制作**市历史建筑标志牌成品并安装。

4.标志牌内容:主题词、建筑名称、建筑编号、公布时间、公布单位、建筑简介、二维码等(中英文、具体内容由采购人提供)。

5.安装标志牌及基座稳定性、牢固性等问题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不单独计费。

6.其他相关工作:标志牌的仓储、运输、质保等。质保期:2年,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内容包含由供应商原因标志牌丢失、破损、字体不清晰、松动、脱落等)。

7.标志牌参考样式:铜牌、汉**牌、石材立牌、合金立牌等;

8.标志牌参考材质:汉**、石材、不锈钢、镀锌板等;

9.标志牌参考工艺:不锈钢板折弯焊接造型、拉丝电镀工艺,腐蚀烤漆、汉**雕刻填漆、字体阴刻、描金或腐蚀凹刻,具体方式供应商视标牌材质商定。

中标人应根据不同建筑类型、建筑风格、建筑结构等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设计方案,如砖混结构建筑可采用石材,木质结构建筑可采用不锈钢、镀锌板等。

10.服务地点:**市全市域范围;服务时间:暂定120日历天。

(三)包三:历史建筑测绘建档

按《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标准》(JGJ/T 489-2021)、《**省历史建筑测绘与建档标准》(DBJ51/T 227-2023)的要求,采用数字化方式,对第25批42处(名单由采购人提供,若个别建筑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实施测绘,则双方协商后调整)历史建筑进行测绘建档(含保护图则);并依据测绘建档成果对历史建筑档案(含电子档案)进行动态维护与更新。

具体包括:

1.基础信息整理,按《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标准》(JGJ/T 489-2021)第4节“基础信息获取”的技术标准执行,内容包括:

(1)基础信息:历史建筑名称、编号、地址、建筑年代、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产权人、使用人等。

(2)历史沿革、现状及价值评估:厘清建筑的改建、扩建、风貌变动、背景资料等历史沿革情况,分析每处历史建筑现状使用功能、保存情况、现状存在问题,归纳总结历史建筑价值特色(参照该处历史建筑认定资料)。

(3)现状数码照片。采集应按下表规定:

部位

采集内容

周边环境

古井、古树、院墙、院门、出入口、传统街巷、园林景观、庭院等历史环境要素,以及周边地形(如台地高差)、道路建构筑物、边际广场、水域、山体、植被(如田园、山林、牧场、草地等)、界线、轴线关系、对景借景、相关标志物等信息

屋顶

形态(如传统建筑坡屋顶的屋脊、檐口,坡屋面的搭接、错落颜色转折及其各类组合关系、出檐构造及瓦垄等部位)、材质、装饰、屋顶构筑物等,加建、改建、修换等情况

立面

建筑全貌及整体风格

材质、装饰、构造、门窗、残损及形变等细部信息

室内

空间布局

典型或具有重要历史、艺术价值的室内布置、特色家具

材质、装饰、构造、门窗、残损及形变等细部信息

其他

1. 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可拍摄相关人物、历史沿革介绍人、讲述人、户主、使用人等,并宜与历史建筑同时纳入取景拍摄

2. 历史建筑的标识标牌如挂牌情况、街道门牌、周边相关建筑、老字号、牌匾等

3. 历史建筑的老照片等,并配以标注说明拍摄年代等信息

4. 历史建筑所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仪式、展演活动、表演艺术技艺传承等内容(如有),并配以标注说明非遗项目

5. 历史建筑及周边环境中各类修换、改扩(搭)建部位,濒于垮塌的建(构)筑物、原构件残骸堆积物、废墟等,及已消失的历史文化要素的现状场景照片,并配以追忆情况意境描述、过去情景意象表述等文字说明

6. 光线条件较差的历史建筑室内外环境宜自备外部光源拍摄

(4)文献、历史照片、历史图档:尽量能够找到反映建筑原貌及曾经有过变化、改动时的照片。宜通过拍摄、扫描等方式采集和处理。

(5)保护类别:根据《**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导则(试行)》,确定历史建筑的保护类别(特殊保护、重点保护、一般保护)。

(6)成果要求:

建筑基础信息资料须真实、准确,应尽可能附权威作证材料;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应为本次实测面积,如实测面积与产权面积不一致,应分别列出。

现状照片应尽可能全面反映建筑外观风貌、内部结构、整体格局和局部特征;每张照片均应标注拍摄时间、拍摄部位、拍摄位置等文字说明;照片应为JPG格式,像素大于1200万,色彩真实、曝光正常、对焦准确、细节清晰,不应存在污点。

2.测绘信息获取,按《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标准》(JGJ/T 489-2021)第5节“测绘信息获取”的技术标准执行,数字化测绘等级应达到Ⅱ级测绘要求或以上,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区位图:根据城市(镇、村)控规(总规)的用地规划图或城市地图,绘制历史建筑所在位置图。

(2)运用三维激光扫描等技术,获取建筑三维点云数据,建立三维空间立体模型。具体技术要求包括:

①点云数据最大点间距宜小于15mm。高层建筑、大跨度建筑或桥梁等近距离架设扫描站点有困难的,最大点间距宜小于50mm。

②点云数据应保持建筑的几何曲面特征,不得存在因配准误差超限引起的点云分层现象。拼接配准后相邻站同名点中误差应小于5mm。

③一栋历史建筑应对应一套拼接完整的点云数据。

④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和室内历史价值较高的构件的点云数据宜为彩色。彩色点云数据应反映测绘对象实际材质的图案、质感、颜色,不应存在明显影像接缝。

(3)绘制总平面图:包含本体范围、保护范围线(应同时采集**坐标系实测坐标信息和国家2000坐标系坐标信息)。应同时反映规划部门确定的四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指北针、比例尺、图例等信息。

(4)绘制建筑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细部大样图等。

(5)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建筑、规划、地理信息测绘等各类规范和要求,满足《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标准》(JGJ/T 489-2021)附录B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格式和命名、附录C历史建筑数字线划图图层及线型、附录D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质量检查要点等文件要求。

3.编制保护管控及使用要求

(1)建筑现状环境与原貌相比的改动及使用情况概述;

(2)保护重点:包含建筑本体及环境中应保护管控的部位、内外部重点,如结构、屋顶、色彩、材料、构件、装饰、围墙、出入口、台阶、台基、柱础、园林等;明确哪些(含历史环境)应修缮保护及恢复(含恢复的基本原则)。

(3)控制要求;图示化明确建筑性质、建筑密度、退距与绿地率等控制要求。

(4)使用要求:明确历史建筑的可使用(扩展)用途、禁止用途;明确应清理、拆除的后期搭建部分;明确在外立面广告牌匾、霓虹灯、空调、管线、雨棚等附属物及设施设置方面的控制要求;明确水、电、气及厨卫、电梯等方面的使用控制要求;明确历史建筑的消防安全、措施要求。

4.历史建筑档案整理内容

按《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标准》(JGJ/T 489-2021)的附录A《历史建筑基础信息表》的要求,按“一处一档”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历史建筑信息档案,制作整理成纸质和电子档案,并依据测绘建档成果对现有历史建筑档案(含电子档案)进行动态维护与更新。

(1)每处建筑须整理归集的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建筑艺术特征、历史特征、建设年代及稀有程度等基本信息;

②建筑的有关技术资料;

③建筑的使用现状和权属变化情况;

④建筑的修缮、装饰装修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等资料;

⑤建筑的测绘信息记录和相关资料;

⑥开展审查、审批及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资料。

(2)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将测绘建档成果、纸质档案完成数字化扫描后录入**市历史建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管理和查询利用电子化、数字化。同时按《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标准》(JGJ/T 489-2021)的数据要求,待住建部发布**历史建筑数据系统后,将历史建筑档案信息、三维激光点云、测绘图、保护图则等有关内容**历史建筑数据系统。

(3)现有档案的动态维护与更新:

依据测绘建档成果对现有的历史建筑档案进行周期性更新,对于历史建筑未进行登记的基础档案信息变化、修缮设计档案、审查意见、修缮后现状改变情况以及新的现状测绘图(或施工竣工图)等,进行信息收集与整理,并完成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更新修改。

5.服务地点:**市全市域范围;服务时间:暂定120日历天。

6.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报价要求

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查阅本公告后,可对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报价,于2026年3月6日前,将盖公章的回复文件扫描发送至****@163.com邮箱,文件应当按照项目全称+单位全称命名。

本项目联系人:张瑷媛,联系电话:028-****9579。

感谢支持。

附件:供应商回复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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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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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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