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概况****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上善颐园蓼汀苑商业4号楼1单元7层712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9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内容:食堂餐饮服务预算金额:391000.00元项目实施地点:****机关及大厂巡回法庭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行业:餐饮业),供应商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格式自拟;3、提供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自拟;4、提供缴纳税收承诺函格式自拟;5、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6、中小企业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8、《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市**区上善颐园蓼汀苑商业4号楼1单元7层712室方式:现金直接购买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03月09日14点30分(**时间)地点:**市**区上善颐园蓼汀苑商业4号楼1单元7层712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标书代写

六、其他补充事宜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本公告发布媒体: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地址:**县**西街187号联系方式:袁源0316-****0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 址:**省**市**区仇庄镇南官庄村22号联系方式:王佑超0316-****5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佑超电 话:0316-****55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28
招标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