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3月 02日至 2026年03月0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黄阁镇蕉西路128号102-2房、103房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选址于**市**区黄阁镇蕉西路128号102-2房、103房,****商铺进行建设,占地面积805.6587m2,建筑面积756.5905m2,建设“****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主要提供动物美容、洗浴、寄养、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含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绝育手术、售卖宠物用品、宠物互动体验等服务,设计最大接待规模为15只/天(4680只/年)。本项目不涉及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治疗,如发现将立即转诊。 |
| 环评机构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医疗污水消毒装置异味、动物自身异味、粪便尿液恶臭、危险废物贮存点异味、及医用酒精挥发有机废气采用“全新风送风+室内正压排风”的方式收集,分别经3套空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门店招牌上方的排气口(避开居民住宅窗户和人群频繁活动区)无组织排放;住院部及寄养区安排专人定期清洗宠物排便排尿盒,及时清理动物粪便;院内日常清扫及垃圾日产日清;住院区域及诊室区域定期使用紫外线灯进行消毒杀菌,并喷洒植物液除臭剂抑制异味;医疗污水消毒装置采用密闭式设计,减少恶臭散发,并定期在装置周边喷洒植物液除臭剂;危险废物贮存点采用密封容器储存废物,定期清运,并喷洒除臭剂。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