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骨科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单位:****
4.采购内容:
(1)熏蒸床×3台
(2)牵引床×2台
(3)药包一批
采购控制价:132500元
5.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熏蒸床及牵引床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6.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7.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组织专家对该采购项目进行了论证,参会专家通过采购该设备的必要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我院签订成立“洛正骨健康项目”战略**协议,只能采购**省****公司自主研发的骨科牵引床及相关配套耗材,我院引进牵引床及相关配套耗材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本采购项目情况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唯一供应商信息
1.名称:**省****公司
2.地址:**省**市****车站**1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论证小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由**省****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三、专家名称
|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备注 |
| 1 | 黄伟 | **** | 组长 |
| 2 | 白宏 | **** | |
| 3 | 郑义 | **** |
四、公示期限
2026年2月28日8:00分至2026年3月5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2月28日8:00分至2025年3月5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异议须阐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式
****办公室:朱先生 电话:0561-****826
设备科:刘先生 电话:0561-****092
监督电话:056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