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宝仍电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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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常平镇司马万丰路2号1栋403室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900MAD7D8907N,位于**省**市常平镇司马万丰路2号1栋403****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8′23.181″,东经114°3′47.105″)。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337.3m2,建筑面积1337.3m2,主要从事电线的加工生产,年产量为600万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芯线押出、外被押出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后排放入市政纳污管网,进入东****处理厂处理。 2.废气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将芯线押出、外被押出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为90%),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5%)处理后经管道引至46.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芯线押出、外被押出工序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约有10%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加强车间管理,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可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危险废物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噪声影响评价结论:项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项目应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措施,且相应的环保措施必须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确保日后能够正常运行。
公示时间 2026-02-28
联系人 ****环境局常平分局
联系电话 0769-****2218
通讯地址 **市常平镇板石村翠珠路12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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