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6-02-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包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总队部门集中采购器材装备项目-抢险救援类(包29)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包29-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一、有毒气体探测仪”-原“2.1传感器类型:可在实时检测空气中的氧气、可燃气、一氧化碳、硫化氢和氯气等多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全中文显示界面。O2传感器:检测范围≥0~30%VOL,分辨率≥0.1%VOL,响应时间≤10s,检测精度≤±0.1%。”现修改为“2.1传感器类型:可在实时检测空气中的氧气、可燃气、一氧化碳、硫化氢和氯气等多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全中文显示界面。O2传感器:检测范围≥0~30%VOL,分辨率≤0.1%VOL,响应时间≤10s,检测精度≤±0.1%。”
2、本项目包29-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一、有毒气体探测仪”-原“2.2 LEL传感器:检测范围≥0~100%LEL,分辨率≥1%LEL,响应时间≤10s,检测精度≤±1%。CO传感器:检测范围≥0~2000ppm,分辨率≥1ppm,响应时间≤15s,检测精度≤±1%。”现修改为“2.2 LEL传感器:检测范围≥0~100%LEL,分辨率≤0.1%LEL,响应时间≤10s,检测精度≤±1%。CO传感器:检测范围≥0~2000ppm,分辨率≤0.1ppm,响应时间≤15s,检测精度≤±1%。”。
3、本项目包29-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一、有毒气体探测仪”-原“2.3 H2S传感器:检测范围≥0~200ppm,分辨率≥1ppm,响应时间≤15s,检测精度≤±1%。CL2传感器:检测范围≥0~10ppm,分辨率≥0.1ppm,响应时间≤30s,检测精度≤±0.1%。”现修改为“2.3 H2S传感器:检测范围≥0~200ppm,分辨率≤0.1ppm,响应时间≤15s,检测精度≤±1%。CL2传感器:检测范围≥0~10ppm,分辨率≤0.1ppm,响应时间≤30s,检测精度≤±0.1%。”。
4、本项目包29-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一、有毒气体探测仪”-原“5.探头使用年限:≥3年。质量保证:器材整体保修3年,质保期内所有探头供应商每年免费标定不少于1次。仪器背面应有检测气体中文名称、量程、报警设定等信息,配置可伸缩挂钩,伸缩绳可耐高温,最大伸出长度75cm,可防止器仪丢失或意外坠地,激光印制二维码印制于挂钩合适位置。质保期内免费更换电池。”现修改为“5.探头使用年限:≥3年。质量保证:仪器背面应有检测气体中文名称、量程、报警设定等信息,配置可伸缩挂钩,伸缩绳可耐高温,最大伸出长度75cm,可防止器仪丢失或意外坠地,激光印制二维码印制于挂钩合适位置。”
5、本项目包29-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
“8.6 有毒气体探测仪的其他要求(供货时提供)
8.6.1质保期从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现修改为
“8.6 有毒气体探测仪的其他要求(供货时提供)
8.6.1质保期从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6.2 从验收培训交付之日起,器材整体保修3年,****支队为单位每半年免费上门对仪器进行标定服务不少于1次。质保期内免费更换电池。”
6、本项目包29-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
“8.7可燃气体检测仪的其他要求(供货时提供)
8.7.1 质保期从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现修改为
“8.7可燃气体检测仪的其他要求(供货时提供)
8.7.1 质保期从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7.2 从验收培训交付之日起,器材整体保修3年,****支队为单位每半年免费上门对仪器进行标定服务不少于1次,质保期内免费更换电池”
7、本项目包29-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二、可燃气体检测仪”-原“▲1.所投产品符合GB12358-2006《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
用于检测易燃易爆气体。可检测10种(乙炔、丁烷、环己烷、乙醚、乙烷、乙醇、乙烯、正乙烷、异丙烷、氢气、甲烷、戌烷、甲苯、二甲苯、甲醇)以上易燃易爆气体的体积浓度。”现修改为:“▲1.所投产品符合GB12358-2024《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
用于检测易燃易爆气体。可检测10种(乙炔、丁烷、环己烷、乙醚、乙烷、乙醇、乙烯、正乙烷、异丙烷、氢气、甲烷、戌烷、甲苯、二甲苯、甲醇)以上易燃易爆气体的体积浓度。”
8、本项目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变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09点00分(**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3月16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请潜在投标人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系统中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按照修改澄清后的采购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枫林三路151号
联系方式:刘助理0731-****9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大厦9楼906室
联系方式:王莎莎 谭晶晶 吴美霞 0731-****5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助理
电话:0731-****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