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徐圩新区海域垃圾清运及处置询价公告(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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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徐圩新区海域垃圾清运及处置询价公告(二次公告) 时间 原公告内容 澄清答疑内容 附件: 附件:
2026-02-28 16:31:56

2026年徐圩新区海域垃圾清运及处置

询价公告(二次公告)

本项目采购代理单位 **** 受项目业主 **** 委托对 2026年徐圩新区海域垃圾清运及处置 进行询价,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2026年徐圩新区海域垃圾清运及处置;

1.2项目编号: / 。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市徐圩新区;

2.2采购范围:刘圩港桥至张圩**北3.4公里海岸线、张圩**北至张圩河路(化工码头)和东防波堤至港前大道5.4公里海岸线、海堤路(港前大道至东陬山)南侧沿线12.7公里,总里数21.5公里。负责海岸线垃圾运输及终端处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发包人要求;

2.3工期:333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控制价: 40.7 万元,其中包括垃圾运输车辆费和垃圾处理费,其中垃圾运输车辆费控制单价为650元/台班,垃圾处理费为不可竞争费,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供应商本次报价仅报垃圾运输车辆台班费即可。报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高于控制单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2.5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本询价公告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未在徐圩新区限制准入范围内;

3.4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的状态;

3.5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6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询价项目能力;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及需提供资料:

4.1、报价清单需提供盖公章扫描件;

4.2、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书扫描件;

4.3、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4、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竞标报价

5.1本项目为 固定单价 ,供应商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行业和市场行情进行投标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运及处置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5.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2000元,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单列,成交供应商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至****缴纳此费用,此费用缴纳为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

报价应体现竞争,应包括所有的给予优惠的费用,并且所有的优惠必须综合体现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应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及赶工等措施以及自身管理情况等自主报价。

5.3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使用费200元。(平台使用费发票由******公司负责开具)

六、付款方式

本合同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内已完工程价款的80%,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最终审计金额的100%,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若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的,延迟付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国家税制改革、纳税人性质变化引发增值税税率的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七、响应时间

7.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 25 日至2026年3月 3 日,获取方式为: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com/”)获取,通过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线上获取询价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注:潜在供应商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询价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竞标损失自负。加急标书代写

7.2、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 4 日10:00前将报价及相关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加急标书代写

八、开标、评标流程加急标书代写

第一阶段:报价查看,评审开始;

第二阶段:评审小组审阅各供应商递交的竞标文件,删除不合格的竞标文件;

第三阶段:本项目原则上采取 一 轮报价,竞标文件中已有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询价小组可根据第 一 轮报价情况临时增加一轮询价,邀请供应商进行第

二 轮报价,此情况下,第 二 轮报价为最终询价报价,如询价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第 二 轮报价,以前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第四阶段: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报价确定成交单位。

九、本次询价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

地址:******服务中心220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6052

十、合同模版

详见“询价文件附件1:2026年徐圩新区海域垃圾清运及处置合同”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标服务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s://cg.****.com/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

技术客服

0518-****6705

6. 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s://cg.****.com/home/downLoadDetail/69)。

2026年徐圩新区海域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补充通知(一)

各供应商:

2026年徐圩新区海域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招标,现给予以下澄清修改补充通知:

(1)作废原询价公告“十一、发包人要求”第一项第一条“如供应商不具备**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准入资质,必须将垃圾运输作业委托给具备资质的供应商”。

本补充通知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原发出的询价文件等与本次补充通知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通知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王工(代理)

联系电话:0518-****6052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2月2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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