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8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 1 | 医用辅料产品研发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 ****开发区**大道1719-1号楼 | **** | ****研究所有限公司 | ****总投资1000万元,****开发区**大道1719-1号,租赁******生命****公司现有闲置工业厂房1789平方米,**年产医用辅材50万套(其中无纺布40万套、柔性电极10万套)项目,并配套实验检测室。 | 1、本****实验室,不涉及P3、P4实验室,研发与检测实验中的生物样品不含第一类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实验配置废液、实验清洗废液在满足《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25)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柔性电极清洗废水接入生命园污水集中预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省《****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中生物医药研发机构间接排放限值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和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的生活****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灭菌委外处置,清洗烘干使用电加热。实验过程在通风柜和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和臭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气筒高度≥15米。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和臭气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相关实验废物均应严格灭菌灭活后再转移处置。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置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厂界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2560 ****@sina.com |
公开时间: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