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5日作出的告知承诺制类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福建-福州-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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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5日作出的告知承诺制类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 2025-12-05 09:11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两大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环发〔2018〕26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5日我局对1个告知承诺制类别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319

传 真:0591-****8319

通讯地址:**县**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实验室项目

**省**县**镇高新大道9号星网锐捷产业生态园3#中试生产楼5层520

****

******公司

2025-12-5

详见附件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