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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2026年2月28日,由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单位、技术服务单位和三位技术专家组成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审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按照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意见见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27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地址:**市**区科健路66号3栋701房A区
联系人:邝工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