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审批
江苏-常州-金坛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2026年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3月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0615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环境局环评处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6年2月2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扩建机械设备生产项目

**区

冈本****公司

冈本****公司为适应和满足市场需求,拟投资 100 万元,****开发区****公司 864 m2闲置厂房,****中心 1 套,依托原有设备及涂装线进行扩建,项目扩建完成后新增年产精密平面磨床 144 台,全厂形成年产齿轮 350 万件、割草机齿轮箱 80 万件、机架 484 台、马鞍 484 台、工作台 484 台、立柱 484 台、精密平面磨床 144 台的生产能力。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4年11月11日,建设单位在冈本****公司网站进行了一次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5年2月19日,建设单位在冈本****公司网站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4 年 11 月 22 日和2025 年 2 月 20 日

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5年11月,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当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了本项目环评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材料(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 2025年12月15日,建设单位在冈本****公司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公众参与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A32/4439-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有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工艺废水作为危废处置,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和信息沟通平台,积极回应公众合理环境诉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有关要求。

(七)按《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台账备查。及时根据跟踪监测情况调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八)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年产船舶零部件4万套项目

**区

美诵(**)****公司

因发展需要,美诵公司拟投资3651.95万元,租用**智慧科****公司位于**市**区科教路456号华罗庚高新区国际**产业园A区1号楼的厂房8410m2,搬迁油压机、铜套压装机、蝶阀装配机等现有设备10台(套),并购置表面处理生产线、涂装生产线等设备共53台(套),建设年产船舶零部件4万套项目。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5年6月25日,建设单位在环评爱好者网站进行了一次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5年9月5日,建设单位在环评爱好者网站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5年8月27日和9月3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5年12月15日,建设单位在环评爱好者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公众参与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有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项目依托出租方现有排水设施(雨水管网、雨水排口、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接管口),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和信息沟通平台,积极回应公众合理环境诉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有关要求。

(七)按《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台账备查。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台账备查。及时根据跟踪监测情况调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八)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