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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救援局:
你局《关于**县南诏镇**街后寨巷56号民房“12﹒1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诏消〔2026〕7号)收悉。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部令第12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本起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认定和事故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二、各有关部门、村委会要严格按照火灾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责任认定、处理意见,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落实****委员会办公室。
三、南诏镇五一村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好消防安全培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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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