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院藏药制剂生产工艺水平,保障硬质藏药材粉碎、高温处理等核心工艺达标,满足藏药制剂生产需求,现对****购置制药设备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开,诚邀符合资格条件、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意向报名。 本项目所有采购设备均需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藏药制剂生产相关规范。
三、项目实施地点
****制剂中心
1.超微粉碎机(研磨机) 1 台,采购设备总计预算为28.5万元。
2.满足矿物类、骨质类等硬质藏药材超微粉碎需求,粉碎细度达标,适配藏药制剂精细化生产工艺 。
3.高温电阻炉1台实现藏药材高温煅制、热处理等工艺操作,温度控制精准,工艺稳定性及处理效果达标 。
五、核心技术要求
1. 超微粉碎机(研磨机)
适配硬质藏药材粉碎特性,粉碎细度满足藏药制剂生产工艺标准,成品粒度均匀、无杂质污染;
设备运行稳定,噪音、能耗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材质耐腐蚀、易清洁,满足药品生产卫生要求;
配备过载、漏电等安全保护装置,操作简便,便于日常维护。
2. 高温电阻炉
额定温度、控温精度满足藏药材高温处理工艺要求,温场均匀,热处理效果稳定达标;
炉膛保温性能良好,炉体设计符合安全操作规范,配备超温报警、断偶保护等安全装置;
设备材质耐高温、抗腐蚀,结构牢固,使用寿命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六、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所投设备的合法经营资质,产品符合国家医疗器械/制药设备相关质量标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
4. 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产品质量事故,商业信誉良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意向报名方式
1.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投设备产品介绍及技术参数、售后服务方案、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2. 提交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3. 报名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12日)
4. 报名地点:****市**区德吉路26号****药械科;
5. 联系人及电话:才旺罗布139****9090。
八、其他说明
1. 我院将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未通过审核的不再另行通知;
2. 供应商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资格,并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