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你局《关于审批〈****处理厂改造提升及配套管网工程节能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相关行业专家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处理厂改造提升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年能源消耗种类、数量:项目年耗电895.37万千瓦时,液化石油气总用量2212.67千克,外购新水0.15万立方米(耗能工质,不计入总能耗)。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标煤当量值为1104.2吨、等价值为2940.61吨(电当量值、等价值分别按0.1229、0.328千克标煤/千瓦时计算)。单位产值、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分别为0.458、0.675tce/万元。
三、能效水平。目前,国家、行业和地方尚未制定污水处理单位产品综合能效标准。单位污水处理耗电量为0.307千瓦时,能耗位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8-2022)》合理范围;处理每千克BOD5为1.36千瓦时,能耗水平优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8-2022)》指定范围。
四、碳排放水平。项目单位产值碳排放量为0.15tCO2e/万元;项目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为0.22tCO2e/万元。
五、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鉴于排污泵、搅拌器、鼓风机以及潜水轴流泵等主要设备耗能占总能耗比重大,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备购置中,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设备选型原则,使用符合节能水平要求的耗能设备,优先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及其它相关目录中的节能技术、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下阶段工作中,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关注行业技术发展对项目所选设备的适应性,重点优化工艺设计参数,核实主要耗能设备、装置参数及制造设计,提高用能水平。
(三)在项目设计、设备采购以及项目运行中,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同时强化安全管理,设置应急处理设施和救援系统,提**全运营水平。
(四)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细化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置设计,完善落实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统计台账,分类计量各类能源用量,指定专人负责能源统计,追踪能源实际消耗情况。
六、项目用能工艺及设备、能耗品种、建设内容和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报我委审查。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发生变化的,应****机关办理。
七、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管理办法》按照“谁审查、谁验收”的原则,请项目建设单位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开展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编制节能审查验收报告。在项目完成综合验收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向我委提交节能审查验收申请。我委将组织开展节能审查验收工作,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八、我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你单位应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并对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进行汇报;要进一步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管理,确保完成**市“十五五”节能目标任务。
九、****中心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十、本意见仅对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管理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策执行。
十一、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处理厂改造提升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基本
情况概况表
****委员会
2026年2月25日
****处理厂改造提升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基本情况概况表
| 项目名称 | ****处理厂改造提升及配套管网工程 |
| 项目业主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规模为8万m3/d,主要包括更新细格栅、曝气沉砂池、CASS池、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加药间(1#)、化验室等现有构建筑物的主要设备、控制系统、配电系统等;**CASS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渠及出水井、中水回用泵房及出水仪表间、加药间(2#)、除臭生物滤池等设施;****中心;更新改造厂区内综合管线等。 |
| 投资规模 | 10568.21万元 |
| 建设工期(年限) | 2026年7月至2028年6月 |
| 行业类别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 |
| 审核类型 | 审批制(****委员会) |
| 备注 | 项目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