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用地
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拍卖公告
安自然资矿告[2026]1号
****政府(安政文〔2026〕64号)文件批准,现就公开拍卖****公司项目用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 名称 |
位置 |
剩余土石方量 |
处置期限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加幅度 |
备注 |
| ****公司项目用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 |
位于****170°方向,直线距离约12km处,行政区划隶属**市**街道**村管辖 |
约187.95万m3 |
竞得人应在合同约定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土地平整,对该标的用地范围内的土石方进行处置,完成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处置工作 |
1340万元 |
1340万元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场地平整出的土石方,竞得人自行委托生产、加工、****加工场所。可加工生产达标的建筑用石料和机制砂,不得生产饰面石材。对委托生产加工的石料、机制砂可进行销售。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法律、法规的中华人民**国法人企业,不接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厅列入“黑名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可于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30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向****领取拍卖文件、签署相关必要文件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竞买保证金须于2026年3月30日下午16****银行****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查,对符合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拍卖人将在2026年3月31日上午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人数少于3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终止该宗剩余土石方处置权拍卖。
五、拍卖会定于2026年3月31日上午10时****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举行。标书代写
六、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拍卖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注意事项:1.本项目剩余土石方总量187.95万m3,其中土方量约54.88万m3,石方量约133.07万m3,以实物现状为准,土石方量仅供参考。2.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局签订《****公司项目用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中标人)资格,不退还竞买保证金,本标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出让。3.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4.竞得人在爆破、开挖、运输过程中对周边建筑物、道路等产生的影响,承担损害和其他民事赔偿责任。5.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中,竞得人除回填外的土石方即挖即运,若需堆放场地内竞得人自行与业主单位协商解决,出让人在项目用****加工场所,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解决。6.竞得人应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八、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九、联系地址:**市**南路5号、**市蕉****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幢10层;联系电话:0593-****525(郑先生)、180****3569(林女士)。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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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