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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以下简称:市供销社)现面向社****事务所,对社有企业领导人离任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根据《****社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等要求,对一家社有企业领导人离任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要求4月底前出具审计报告。
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截止2025年底合并报表资产总额6,054.86万元,营业收入5,285.63万元。领导人任职期间为2022年7月至2026年2月。
二、费用预算
项目服务费用预算为人民币5万元;
高于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要求
(一)有3家****事务所提交材料,本次遴选即为有效;
(二)****事务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服务团队架构与提交的资料内容基本保持一致;
****供销社不负责****事务所准备、提交相关材料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有关本次遴选相关事宜,****供销社法制审计处咨询;
(五)请于2026年3月 5日16:00时前,将申请材料和承诺函加盖公章密封一份,交至**区**路28****供销社办公楼204室。我社将另行组织评定,****事务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本次遴选的结果,公告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廖主管
联系电话:****5892
附件:
1.申请文件
2.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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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8日